樹人

26 11 2008

晚上喝了兩瓶San Miguel,理應很好睡。可惜蚊咬和外面的車聲使我睡不好之餘,過往一些難堪的片段瀝瀝在目,那種無法排解的壓抑,很折磨人。

每一趟的旅行,都是一次認識自己的機會。這一次,我明白到,有些事情的發生,並非出於「突然」;我非「突然」想來菲律賓旅行,我非「突然」想出去,我非「突然」想一個人。

中三那一年,梁望峰是其中一位我喜愛的作家,那時他寫了兩本有關台灣的旅遊書,便冒起想到台灣自遊行的念頭。

仍記得當年年少有多氣盛,坐言起行,刻不容緩。立下決定,數算自己有多少身家,拿著「紅簿仔」到銀行取消戶口,一口氣提光所有的錢,戰戰競競地走到旅行社買機票--幸好,沒有機位,使這個沒有計劃的計劃被迫取消。反正也是一時衝動,時間一過,便丟淡了,但這未卻撲息我想到台灣的決心。

兩年後,中五畢業,向家人提出獨自到台灣旅行,差點沒把父母嚇死,他倆反應之大未能預及。起先以為父親較開通,原來不。

越被阻撓,決心就越大。堂姐在我那年紀時,已一個人遊過加拿大、台灣和北京了。母親對此事的評價是:「你怎能跟人比?你甚麼也不懂!」噢,原來如此,我怎會不懂?生我育我的是你,你說我是弱智我也只好認。那時候,多憎恨自己的無能,只望一切未曾說出口,以免換來別人對我夢想的侮辱。

其後父母「讓步」,行程由我編排,但需要他們同往。想起都覺好笑,過去兩年,我怎能未曾計劃過這旅程?

最後母親與我同行,一起在台北逗留了三天,剩下三天留下我一個人,中間父親參與了一天行程,整天心不在焉,一心要找網吧好讓他處理公事。當初一個由我主導的旅行,最後竟被剝削至此;彼此之間的不信任,表露無遺。

那幾天一個人在台北到處遊蕩,沒做過些很特別的事情,但依然記得那種一個人如釋重負的快樂。這一遍台灣之旅,差丁點就成了一段不堪可言的回憶。

八年了。由中三到現在,醒覺,回歸到自己最初尋覓的事情。唯寄望一切仍未算晚。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吉普尼

25 11 2008

撇除摩托車那種「隨時翻車」的致命快感,在菲律賓坐得最多、最喜歡的交通工具是Jeepney,被油得七彩繽紛的車子,穿梭地區與地區之間,街上不見有車站,不知道車子在外型以外的分別,更曾試過原本P8的車費被摃至P100(Are you CRAZY?)。直到最後一天,總算弄清楚Jeepney這回事;原來,每輛Jeepney都有固有的路線號碼,只不過大部份車身都被噴得五顏六色,號碼的位置又不固定,難以令人察覺。車廂內掛有收費表,清楚列明不同里數的數費,一般而言車費介乎於P10至P20。

喜歡Jeepney是因為它的體貼和親切,淨係個殼都靚過人,不同司機不同風格,見過粉飾得極華麗的Jeepney,也有簡樸、淨色的Jeepney,更遇過上面油上了一大隻winnie the pool,抵死到震;這是大城市講求standard下被剝削掉的獨特風格。在香港地,小市民出街迫地鐵時總會遇到不少怨氣事件,例如前面阿婆行得慢阻住後面,大部份人只想方便自己而不擠進車廂中間,隔離男人舉高隻手腋下有異味……在菲律賓坐Jeepney,少一點公民意識也不行。宿霧的路面交通有如惡夢,在路邊停下來已不易,車頂矮之餘上落位更需要眼明手快大步踏上,有老有少上車時乘客總會主動扶助他人,安坐好後才會敲車頂向司機示意開車。車廂空間少,乘客在人滿時習慣自動靠在一起,無人介意你滿身臭汗。

Jeepney一路行駛,一路會重覆叫喊著目的地的名字,路上看到有人在等車便揮手問候,遇到有人在追車則大方停下來(奇怪是後面的車不會撞上來),這就是不設車站的好處,也是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關懷。馬路上車再多再混亂,響鞍卻比香港的少一點戾氣,聲音輕一點,不會太刺耳,似是提醒「後面有人」多於催促「不要阻路」。車和車從一片混亂之中互相協調,尋找那隱形的規律,互相尊重,沒有那絕對的對與錯。

Jeepney不設錢箱,車錢都是直接遞給司機的,司機有時會有拍檔負責收錢,有時沒有;沒有的話則要勞煩乘客將錢傳到司機位,再由司機找錢。全部人自動自覺,不用每每唸著「唔該」「多謝」那麼精神緊張,世界又少一些紛爭。如果找回來的零錢包括紙幣和硬幣時,司機更會以迅速和流暢的手勢將紙幣捲成雪糕筒狀,將硬幣放進去再對摺,慎防在運送過程中跌得一地都是。

抽離一點,馬上路不時看到一些「包到密的防曬人」穿插在廢氣和汽車之,兜售冰水(是冰的!即使列日當空)、果汁、汽水、小吃,有些甚至乎會賣摩托用手套和太陽眼鏡。怕在正午的交通擠塞下熱死/渴死/悶死嗎?完全無問題!就算不買,大家寒喧幾句亦是生活所需。如果楚原要拍菲律賓版<<七十二家房客>>,我會建議他以Jeepney作藍本。

香港地,有規模,有系統,有空調,互不理睬,上車落車,好悶。

jeepney





Down to Earth

19 11 2008

離開自己一貫生活的地方,到另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本就是一個考驗,一種挑戰,一種重新學習的機會。要懂得放下自我,拋下偏見,才能從陌生之中獲取快樂和滿足。

來到菲律賓,最叫我懊惱的是欠缺一張良好的地圖。我喜歡在街上亂逛,慢慢的在街上走著所看的比名勝、觀光點等所看到的更多。古蹟文物讓我明白一個地方的過去和發展,唯獨是這裏每天走來走去的過路人和街道,才能令我看到這裏的現在。

不過,有時候有地圖也無用,在這發展中國家而言,一切都在進步中,城市的步伐比地圖更新的速度快。還有,大部份遇上的當地人(包括司機)都不太會看地圖,他們搶著我手上那張從Lonely Planet影印出來的地圖是出於好奇多於一切。其次,這裏的交通系統異常考起我們這些文明人,街上的指示牌近乎零(宿霧已比保和好很多)。司機往往又急於賺遊客的錢而不斷說「Yes」,我也只好賭他真的會路,可惜命中率甚低,尤其並非前往一些極度熱門的地方,例如我就試過與司機大哥一起迷路最後要走到警察局找一個真正會說英語的人來跟我們翻譯。

因為如此,我比較喜歡用腳走多於搭車,至少免卻交通癱瘓的惡夢。不過當地人對距離和時間無甚觀念,有人說Cebu City的Uptown與Downtown相差很遠(我問他們用腳步行到某一個目的地需時多少,大多數的反應是驚呼叫NO),其實由最上走到最下也不需要三十分鐘,我更曾經因為迷路而意外走到距離市中心更遠的SM City。

搭長途車時,乘車的時間很難預計,一來交通工具要等客滿才開車,二來中途要有心理預備車會突然停在某處,司機溜了去吹水抽煙吃飯,同車的人不會覺得奇怪,或者嘗試去問發生了甚麼事,所以我也只好乖乖坐在車上等。曾在某輛巴士上看到一個鐘,永遠指著六時十五分,似是裝飾多於告訴時間……

然而最叫我吃驚的是,我曾在保和島碼頭上遇到成年女人在行乞,三輪車司機告訴我她們來自馬來西亞,被丈夫拋棄後帶著兒子整天向遊客伸手要錢,司機大哥言語之間帶有鄙視的語氣。的確,不論是在保和或宿霧,我再沒有遇上成年人在行上行乞。城市失業的人雖多,但他們只會無所事事坐在街上陰涼的地方睡覺發呆等時間過,反而有些小朋友則會主動拍打我的背包伸手向我要錢。





繁囂的角落

13 11 2008

在菲律賓一星期裏面住過四間旅館,前三間是隨意挑的,以價錢低為主;看過房間,檢查過水電正常床沒爛,便交錢。唯獨是最後一間,Kuku’s Nest Pension House,在Lonely Planet裏看過它的介紹,那裏的主人是一名沒有手的畫家,便決定要一睹其風采。

Kuku’s Nest為於Cebu City Uptown地帶,徒步前往,因為它那綠色的塗鴉門牌與附近的樹融為一體令我兩度過門不入,直行直過。問過路後才知道,呀,眼大睇過龍。旅館與一間薄餅店相連著,位於馬路旁;裏面種了很多樹,樹的數目多得與外面環境不成正比,再猛的陽光旅館內也是昏昏暗暗的。穿過入口,先經過旅館的餐廳連酒吧,內裏廿四小時播放著極度迷幻的音樂。這時,正在辦登記手續的我,看到遠處在餐廳暗角中有一個男人在作畫,他戴著墨鏡,兩臂其短,安上一個簡單的儀器以固定畫筆,極度專注地用擺動著短臂畫呀畫。那一刻,我感到他的頭上閃著光環,失去雙手仍能不問世事去作畫,出來的作品必定充滿感動和生命力。

酒吧後面就是房間,我住的那一幢有兩層,地下有作畫的地方,有賣唱片、畫作和衣服的展覽室(至我離開仍未見過它在營業),還有廚房。二樓有四間房間和一個公共浴室,我的房間裏有一張雙人床褥、一把電風扇、一個掛衣用的坐地架、一個連鏡子的櫃,還有兩幅這樣的畫:

 teeth

晚上到酒吧跟旅館的職員聊天,才知道這裏的油畫是出自另一位女仕的手,沒有手的男畫家只會用炭筆作畫。兩個人,就這樣躲在空氣混濁的城市暗角中不斷的畫,以畫打破言語隔膜,結交來自世界各地的人--果然夠酷。在香港,這樣的旅館定必視為另類商業吧,然後繼續為另類而另類;只有在菲律賓,才可以悠然自得地享受真正屬於自己的那份清幽。

只可惜,這裏的房間比較差。旅館鄰近馬路,駱驛不絕的車聲在晚上會把人整得很慘,還要應付床上的蚤蟻。冇辦法啦,藝術家脾氣嘛,為何要理你感受?

P. S. 餐廳的食物水準不錯,除了French Fries,那是pan-fried薯仔並非deep-fried。住客的話,早餐更有半價優惠。





絕望寄居

12 11 2008

在菲律賓的最後一天,天氣異常的好!好得讓人感到工作是一種罪,陽光異常地溫和,陣陣清風迎臉而來,最好就是到海灘晃一個下午直到日落!

來到Scata Beach,第一個反應是:「有冇去錯地方?」沙灘很細,沙是泥黃色的,沒有垃圾,但不會有坐在上面的衝動,附近有一所簡陋的渡假屋,餐廳與酒吧欠奉;唯一好處是人少,即使正是週末。然後我接受現實--相對論是成立的,菲律賓擁有全世界最美麗的沙灘,卻不代表其餘沙灘都有如天堂般美。之前在Bohol偶爾看到一、兩個外國人,在Scata Beach,清一色菲律賓人,正宗local體驗。找到一個位置,對面無盡的海,吹海風聽浪聲,看著當地人拿著一塊類似紙皮的物體滑浪,寫寫日記,整理一下思緒,多悠閒!

突然間,有一菲律賓男人走過來嘰哩咕嚕了兩句,我答他:「Sorry?」他便以英語驚訝地向我解釋,以為我是菲律賓人(我未至於在過去幾天曬得這樣黑吧),知道我來自中國後顯得特別興奮,說他曾在中學時唸過中文,抓過我的筆在紙上寫下「口巴南度」四個字,正是他的姓名。他別名是Jopaw,音「Jo爸」--我當場笑了出來。他問我知不知道甚麼是Mushroom(靈芝),又說他公司DXN的創辦人是中國人,做的是甚麼生意云云。

起初以為Jopaw熱情,但轉眼間他抱著一大袋產品和一個厚厚的文件夾,有感古怪--菲律賓也有傳銷?果然沒錯,他口若懸河向第一次見面的陌生人推銷天上有地下無的產品;詭異的是,陸陸續續有不少菲律人挽著DXN的袋子來到沙灘--原來今天他們有派對。

令我進一步肯定Jopaw是傳銷人員是他的文件夾中夾著了一張寫著「How to be a millionaire?」的傳單,上面庸俗的印上很多dollar sign和一疊疊銀紙。話雖如此,Jopaw從未拿著這張傳單向我推捎,沒有以發達為目標去迫使我入面,他所做的,只是以一種近乎讚歎的口吻講述DXN產品的好處:排毒、瘦身、多元營養等等。若非我早知何謂傳銷,我會因為他那相信的態度而被成功說服。

不同於香港傳銷的討厭,一味講錢錢錢錢錢,發達發達發達,助你發財就是待你好,人的關係只建立利益之上。在一個侷促的辦公室內不斷向你施壓,瞄準你的荷包,一人的力量不夠則叫多兩三個「朋友」圍著你以示友善--痴鬼線,好在我是那種越受迫越要反抗的人。

Jopaw說,加入DXN只需P6000;對香港人說這不過是四分一部i phone,但於當地人來說,可能是多番工作掙來的血汁錢。Jopaw一臉希望地說他本有正職,只待DXN這份兼職賺到了錢,便會全身投入,賺錢讓家人享福。我不懂反應,更不忍戳破事實,唯寄望這一時的希望不會令他往後的美好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