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n, 2008

29 07 2009

像<<救參96小時>>(Taken)這煩的獨行英雄、反社會、反制度的電影久不久就有一部,觀眾入戲院的目標和期望亦很明確:追車、槍戰、爆破、格鬥……總之要夠快夠狠才叫爽。以貨比貨,<<救>>片的劇情和場面不算新鮮--唯獨監製洛比桑找來年過半百的Liam Neeson當男主角--相比起同類電影來說,實在太老了。就算仍跑得動,有觀眾願意看一個阿伯在跑跑踢踢嗎?

事實證明,Liam Neeson的角色設定絕對經過精確的計算,電影在歐美取得極大的成功,自稱國際城市的香港則遲了大半年才引入……好過甚麼都沒有吧?

電影先為Bryan(Liam Neeson飾)塑造了無所依的形象:獨個坐在沙化上回味女兒Kim五歲生日的場景,現實是妻子帶著女兒改嫁給別人,剛大肆慶祝了女兒十七歲的生日。已退休的Bryan獨個兒處於斗室之中,已退休的他只剩下三五老友偶爾陪他喝啤酒、燒烤。瀰溜在空氣之中的,彷彿只剩下老年人的歎息。

其後,Bryan跟朋友擔任保安工作,負責護送年輕紅歌手出席演唱會。演唱會完畢後有狂迷突破圍欄追上歌手,更有匪徒持刀偷襲,Bryan忽發奮勇,以極度俐落的姿勢制服對方,轉眼便慰問著猶如驚弓之鳥的歌手。關鍵便在於這組鏡頭,讓觀眾得知Bryan的年紀雖老,寶刀卻未老。所以當他從電話的另一方得知女兒被擄走時能迅速佈置儀器套取第一手資料,及勸服女兒眼下要冷靜配合,同時成功突出Bryan營救女兒和殺死敵人的信心和說服力。

年過半百,與妻決裂的父親只想利用退休後不多的光陰去修補與故人的關係。妻子早已改嫁,享受著豐足的生活,將舊愛人硬搶回來亦無意義。唯獨是含苞待放的女孩,仍在成長路上探險的青春可人,還有無限可能和未來的小女兒,才能讓這些年來錯失太多的父親作出補償。全因為人到中年才學懂的珍惜和內疚,獨顯Bryan拯救女兒的決心和殘殺敵人的憤怒。

一直覺得Liam Neeson很有男人味,可惜他的作品不常在港公映,<<Narnia>>系列的獅子王亦由他配音,不過我沒耐性看。

Taken

P.S. 電影將歐洲描繪得異常危險!販賣人口份子無孔不入,那些淫窟比起戰時的軍妓妓寨無甚分別……





First They Killed My Father

24 07 2009

有些電影愛以大字標榜「根據真人真事改編」,明明不過又一則愛情迭事,或一宗千里尋親的故事,因為曾發生過,感人度頓時上升十倍。最近在讀<<First They Killed my Father>>,一本有關赤柬時代生還者的回憶錄,邊讀邊渴求當中描述的事情並非真實發生過。或許我確實活於一個幸福的年代,難以奢想作者所記敍的事情是何等真實;好比每一次讀/看到有關文化大革命的小說/電影,心內仍有一種不忍的痛。

單是書名經已先聲奪人--first they killed my father--殺死我的父親,不過是事情的開端。故事發生在柬埔寨七十年代波布掌權,立誓鏟除資產階級,將西方主義逐出國境,實行共產理念,徹底殲殺非純淨柬埔寨血統的人民。作者當年五歲,為中柬混血兒,一家七口安住在金邊,算得上是當地的中產富戶。書中開首作者不斷強調她兒時的生活,她那和藹可親、默默耕耘的父親,以至與之後她所經歷的,引起極大的反差。

於一個五歲孩童來說,某天起床,突然被告知要放棄一切美好的走難,烈日當空徒步走了七天七夜,遇上一個又一個以為安穩的地方最後遷至勞動營,每天只有不完的工作和永遠吃不飽的膳食,一家人離離合合,對抗飢餓、舞刀弄槍學習成為童兵、誇越地雷區尋找食物、寄人籬下、險被強姦,甚至目睹同伴被槍殺……很多現代城市人一輩子都未曾想像過的東西,全都發生在她十歲以前的歲月。一條母親親手縫制的紅裙、父親輕按孩子頭頂的重量、母親生前最愛的衣服、父親最後留給孩子的物件……全部成了主角成長路上的刺。一家人過去的甜蜜回憶,隨時代變遷而成為禁忌;現實越難捱,越顯得過去的美好太痛苦。

作者望著滿空星宿,暗歎天上神祇賜予柬埔寨最美麗的星空,人民偏活在有如煉獄般的境地;柬埔寨有著世界聞名的吳哥窟,卻空有寺廟而未得到神靈保佑。一個青春期前夕的孩童,心中只有不斷滋長的仇恨、憤怒,並成為她繼續活下去的精神泉源。她雖然不知波布是誰,但狠斥他不如成年人口中形容會為國家豐盛和強壯,她未曾見過波布的相貌,卻渴望能親手將他至諸死地。一個孩童的恨,嚴重形響著她日後的發展。

年頭計劃到柬埔寨旅行,想親身逛萬人塚,親自閱讀波布犯罪博物館,同時被前人的經驗嚇倒--那些都是不適久留的地方。然後,突然有感,將電影<<殺戳戰場>>,或<<南京!南京!>>視為娛樂商品實屬罪大惡極。

first they killed my father





是誰將理想從一百樓推下去

22 07 2009

衝著張艾嘉的名字到演藝看<<華麗上班族之生活與生存>>,劇中有一角色名叫「李想」,廿歲出頭,大學畢業,初出茅蘆,一鼓衝勁,只想發達,卻無實際計劃,討厭上班,但並無選擇。

戲劇採用倒敍法,於首幕中,李想獨白他會於十分鐘之後從工作大廈頂樓掉下去,他死在黑色星期一,卻不知道自己是怎樣的死。然後,在之後的三小時裏面,觀眾看到由李想進入公司的第一天,直到最後一天的生活。

我對李想的犧牲表以同情,同時渴望知道他的死因。在面試那天,老闆張威問李想:「你的理想是甚麼?」李想無言。身穿名牌西裝,出入高尚辦公室,頂盡只算是帶著華麗驅殼的跟屁蟲,高尚的靈魂,並未因外有客觀因素而成功培養。我不怪李想不爭氣,試問哪個年輕人喜愛刻板生活?畢業後殺入職場開始拼搏生活,賺夠後,亦早已五癆七傷,李想說得對,與其最後掙錢給醫生賺,倒不如及時行樂。事實上,李想又欠缺個人條件,他太被動,對事物不夠敏感,週末放假消遣是到書局買八卦雜誌,面對暗戀的人劣拙得無話可說,被上師取笑、操控更是毫無反擊之力。李想的理想,從來只有空想的份兒。現實之中,理想從開首便被架於一百樓,即使最後奮力一撲,亦沾不上邊兒。更甚是,李想最後因為失敗者(大偉)的不肯放手才從頂樓掉下去--那個挪用公司資金去炒賣股票至嚴重虧損的人,那個利用女人感情弱點而欺騙她們的人,那個不惜一切親近上司的人,那個最後黯然敗走戰場的人……李想,理想,或許一開始便是錯誤。

說了那麼多,由鄭元暢所飾演的李想的戲份其實很少,只不過,以我現有的歷練,我未感受到那職工場上的爭鬥,但對於李想之死,偏產生了極大的懸念,可惜結尾沒有再解構當中的隱喻,以至作為觀眾的我未能將懸念帶離劇場。(又,可能林奕華的重心並非定於此。)

還有,直至今時今天,才首次認識鄭元暢這位台灣偶像劇天王,他在劇中的演出只限於插科打諢,遇到張艾嘉絕對是他的福份,且看三五年後能否繼續得到那堆在演藝劇院內為他尖叫、完場後聚首於後台的小妹妹們的支持,則依賴他的個人成長與造化了。

design for living





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 2009

21 07 2009

看完<<哈利波特:混血王子的背叛>>(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後有很大的感觸:八年以來對哈利波特系列一直沒有太大興趣,偏偏一集又一集地追看;回想起過去在哪地有誰人與自己一起看電影,慨歎時光飛逝。

自第三集後,這應是比較好看、故事處理得較完整的一集(老實說,之前的內容早已忘記得十之七八)。支線取得平衡,劇情環環相扣,雖然最後老教授的死並無帶來太大的悲哀,但至少令我突然期待結局的來臨,至少讓我知道混血王子與哈利波特或佛地魔的淵源。

其實我更想記下的,是我首次發現自己有多寄掛一年前在英國的生活,那一個月多次獨個兒遊走倫敦大街細巷,逛博物館看展覽至忘記肚餓,累則隨意走進某間酒館呷口啤酒,喝夠繼續逛舊書店、鑲有木地板的唱片店、賣著各樣二三四五手貨物的露天攤檔……

可能是最近的生活迫得太緊,我寧願化身為戲中的death-eater,旋風式捲席千禧橋,飛越National Gallery,傲視泰晤士河。旅遊的生活,叫人艷羨得有感上班生活比死更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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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幸認識你

17 07 2009

自從工作之後,越想好好控制時間,盡量不讓工作佔據全部生活,偏越失控。很多人和事和興趣都丟低了很久,開始感到對事物的無能為力。枯燥乏味的生活和逆向而行的目標令人一天比一天迷失和無力,「不過是兩個月」,我告誡自己;才兩個月便滿肚怨氣,往後的路頓時變得異常的遙遠。

我慶幸,仍然有你你你,能坐下來陪我喝酒、抽煙、談天,聽我發牢騷。四個人圍起來懷緬過去,痛失現況,卻又未敢展望將來;但至少,當大家在這人生的長途競賽想停下來歇息時,不會有感孤身作戰。我的難題,何嘗不是你的困擾。

「正在捱的時候感覺日子難過,日後回望時才發覺又幾個寒暑。」互勉之。

沿途有你,沿途是你,「成長末期最後認識的交心朋友」,人生的確沒有幾多個十年,但我總珍惜我已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