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空想到實踐,從掙扎到決定,從地圖上的一角到真正踏在異國土地上,最後,我還是從香港飛到英國。我不會說這是最印象難忘,或是刻骨銘心的旅程,但這二十八天的確讓我領悟了不止一點的東西。整個旅途未至於滿載而歸,反之留下了點滴遺憾,現先讓文字去證實過去的存在,且看日後能否再作補償。
這趟英國之旅,主要待在Brighton,對Brighton的認識,就只有兩年前國際電影節的<<From Brighton to London>>(那時電影被譯作<<英倫末路>>),銀幕上除了石灘以外,就只有無盡的絕境求生;電影的主題是圍繞賣淫、詐騙,和黑幫--差丁點就以為現實中的Brighton也是這樣:窮,和灰。
當然,電影和現實始終是兩回事。原以為英國那邊正值夏天,只帶了兩件薄褸和一件sweater,誰不知一落機已覺賴鑊金。時值五六月的英國並未被本地人叫作夏天,儘管日照時間很長,早上五時前天已全亮,晚上九時許不見太陽但天仍未黑。日照時間長,卻不等於好天氣。在Brighton近一個月,晴天、陰天和雨天約各佔三份一,然而大多數會於一天之內經歷晴陰雨。晴天時陽光刺眼,不過幾乎沒有叫人熱得出汗,因為濕度低,空氣爽朗,間中有風撲臉仍會感覺到陣陣涼意。陰天無甚特別,外套跟身是必然的事,尤其是傍晚五六點的時候,風很大。雨天時不需用眼看,起床時會自然感到寒,兼打冷震。Brighton雖經常下雨,打傘的人偏很少,皆因雨細,不過密,長時間待在外面還是會被弄得很濕。然而,不打傘是另有原因--rain coat,即福爾摩斯總會披著的那件長褸,布料防水兼保暖,十個英國人九個也會寧願穿長褸也不打傘,方便又有型。所以,我這個又沒長褸又懶打傘的人,每次下雨都會被整得很慘,因為每吋皮膚都感到空氣已結成霜。
人每處於新環境,總需要一點的適應期。於我而言,需要適應的就只有天氣一樣。試過早上看到陽光普照,一件短tee便跑到街上,結果晚上差點沒凍死。其餘環境呀食物呀卻沒怎麼令我覺得有身處異地的感覺,直覺告訴我這是互聯網的錯。身住香港,科技不算最發達,但若果想看看英國是怎樣的,不需到google特別搜索電視也總應看過。食物方面遠不及中國多奇珍異獸,加上我屎唔臭也放進口,遑論甚麼習慣不習慣。至於環境,可能因為工作關係,早已習慣被老外包圍,頂多是對穿環和紋身的盛行感到驚喜;不似香港,多隻耳環老闆便覺得你是deviant。滿街的咖啡店和酒吧簡直令我開懷,貫徹本人work hard, play hard的心態。
一句到尾,英國雖處於歐洲,但Brighton沒有甚麼叫我嘩嘩聲的地方。起初詑異自己適應能力之高,但後來覺得這是因為大部東西都並非首次接觸;不過隨著身心的悠然自得,與其說我適應得快,倒不如說我有感回到真正屬於自己的地方。至少,我最初相信這種感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