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每個人都有他懷念別人的方式。尤其是那些遠去的、逐漸淡去的記憶,縱然曾感覺到痛,仍要感謝那曾在自身烙上傷痕的對方。只因那是唯一的、無法否認的回憶。
六十年代,陳沖飾演的玫瑰獨自帶著一對子女由香港走到澳洲,可惜她低估了現實的殘酷,又高估了自己的美色,說她過份一廂情願也無可口非,如意生活,的確可遇不可求。除唱歌以外她別無技能,投靠過一個又一個的uncle,帶著孩子從這裏走到那裏。曾以為遇上能付託的人,有她愛的,也有她不愛的,奈何生活真的不是一條加數,硬要孩子將一個陌生男子喚作爸爸便能換取幸福的家。她一次又一次的自殺,是消極又好,是憤然向命運抗議又好;一個自小便被遺棄的人,活於一個完全陌生的社會,尤如飄浮於茫茫大海之中,死亡容易,活下去卻極難。如此的一個母親,實在難以面對開始懂事的子女。電影,就是由小兒子的角度去回憶,去記述這位無所依靠的母親。
兒子說在母親自殺死後沒有為她流過一滴淚,反而透過寫作去想念她、懲罪她,兼且強迫自己去面對這個難以理解的母親。女兒則將母親的每一套旗袍都好好收藏,卻沒有一次把它們穿上。兩姊弟,自母親死後,關係如常,卻從此沒有汲及過母親這個話題。他們並沒有忘記,也沒有拒絕承認這名未曾盡責的母親,只是,懷念的工作還是在心內默默進行比較合適。
陳沖的演出很多元化,穿上旗袍畫好臉風韻猶存,沒上妝戴上手套在餐廳當清潔工表現刻苦,為留住情人的歇斯底里,與女兒攤牌一幕則充滿爆炸力,最後從兒子的回憶走出來更是令人黯然流淚。

